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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公告
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就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答记者问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聚焦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这一主题,发布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的一项传统职能,以此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有哪些考量?秉承“精而又精、优中选优”理念,此批指导性案例在司法规则指引、法律政策精准适用方面,如何引领民事检察办案?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质效,又释放出哪些信号?就此关注,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的背景是什么?答:“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民事检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四大检察”中直接贴近民众、服务民生的一项工作,如何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传统职能,也是民事诉讼监督的核心。近年来,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监督力度加大、监督质效提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在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方面,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质效和民事检察人员的监督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指导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进一步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切实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以高质效办案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编发本批指导性案例。在对下征集和筛选案例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最终确定5件案例入选本批指导性案例。
问:本批指导性案例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本批指导性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案由来看,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赠与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这些案由对应的案件在民事检察监督整体案件数量中占比较高,且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密切相关。二是从案件来源看,均为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畅通当事人申请监督渠道,通过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从监督方式看,均为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聚焦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案件,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四是从监督结果看,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意见均被法院再审采纳,案件获得改判,检法两院合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五是从案例要旨看,注重提炼法律适用规则,对民商事法律立法精神或原则性规定的细化,增强实践操作性,具有普遍指导性,有利于各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参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