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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近期,香港高等法院就“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进行裁决,16名不认罪被告中有14人罪名成立、2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已就1人的无罪裁决提起上诉。加上审讯前已认罪的31名被告,47名涉案人员中,包括“首恶”戴耀廷在内的45人被裁定罪成 此案不是一场普通的法律案件审理,它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涉及人数最多、审判时间最长的标志性案件,也是香港首宗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更是一场关乎国家安全和法治权威的大考。此案裁决也正告反中乱港势力和美西方外部势力,胆敢挑战中国国家安全底线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治。
祸港邪念 万劫不复
2021年1月,香港警方针对涉嫌组织策划或参与2020年所谓立法会“初选”、实施有关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50余人开展拘捕行动,其中47人被起诉。
此次被定罪的45人中,策划组织“黑暴”者有之,参加非法“占中”者有之,担任乱港组织头目者有之。这些人的共同特点,就是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妄图破坏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立的现行香港宪制秩序。罪恶的邪念让他们走到一起,最终走向一条不归路。
颠覆政权 手法卑劣
此案中大量确凿证据表明,以戴耀廷为首的反中乱港势力在2020年策划的所谓“初选”是一场通过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阴谋行动。
反中乱港势力实施颠覆的卑劣手法在于通过非法夺取香港立法会过半议席,无差别否决政府拨款,制造特区管治危机。他们妄图通过这种方式,迫使中央政府宣布特区进入紧急状态,使政府、社会陷入停摆,进而煽动街头运动,“有组织有计划地令香港陷入深渊,如果计划得逞,香港社会将受到极严重的冲击和破坏”。
依法惩治 公平正义
此案的审理前后历经118天,控辩双方得以充分展示证据和陈词,平衡兼顾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当事人权利自由。法庭在300多页判词中,依据香港国安法及相关法律,对案件涉及的各项法律争议作出明确裁决,并对裁决理由作出清晰阐释。
无论是审讯过程还是裁决结果,都彰显了当前香港司法制度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法庭的裁决厘清了“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定义和法律规定,宣示了特区对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让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系“长牙带刺”,对香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