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系统入口
期刊信息
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温州市平阳县公安局4月12日在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4月11日14时许,我局交警大队协勤人员在鳌江镇吉祥路劝阻一辆二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遭到该车驾驶人吴某(男,48岁)持械殴打,造成一名协勤人员头部受伤。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上一篇:“福建第一街”邵武和平古镇延续古韵焕新机
下一篇:正考虑澳大利亚提出的撤销对阿桑奇起诉的请求